服务范围
目前主要承办省各产业所属企业、省部属在杭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的法律服务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的法律服务(法律咨询除外),按属地管理原则,请向所在地总工会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出。
本系统开发完善后,将向全省推广应用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的法律服务(法律咨询除外),按属地管理原则,请向所在地总工会的法律服务机构提出。
本系统开发完善后,将向全省推广应用。
- 1劳动人事争议案件
- 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、民主权、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案件
- 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
- 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
- 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事项
服务形式
- 提供法律咨询
- 代写法律文书
- 帮助协商、调解
- 仲裁、诉讼代理
- 其他法律服务形式
援助对象
1.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且持有经济困难证明的职工;
2. 因欠薪、工伤赔偿、未缴社保等问题权益受侵害的职工;
3. 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层工会,工会工作人员;
4. 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省(部)级及以上劳动模范、先进生产(工作)者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;
5. 工会认为需要提供代理援助的其他人员。
所需材料
一
本人有效身份证明
身份证,户口本等二
工作单位证明
工作证,劳动合同等三
经济状况证明
四
申请代理事项的基本情况诉求及相关证据材料
五
工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
申请程序
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并上传相关材料,或带相关材料到工会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,确定是否需要申请代理援助;
需要申请代理援助的,由工会审查其提交的材料;材料不齐全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;材料齐全的,予以受理并送审批;
工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查,符合援助条件的,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援助手续;不符合援助条件的,作出不予援助决定并说明理由;
由工会指派律师与受援人接洽,并在工会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附则
1. 本法律服务条款由省总工会解释
2. 工会提供的法律服务(包括代理援助)属于公益性无偿服务
3. 服务热线:0571-12351-1
4. 地址:杭州市学院路10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