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总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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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忻
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省总工会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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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志良
省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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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英(女)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,直属机关党委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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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维
省总工会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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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 柯(女)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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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永浩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,常委,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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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海彪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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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耀铜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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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科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(挂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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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通荣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副主席(挂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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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桂中
省总工会党组成员,常委,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、直属机关纪委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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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美芳(女)
省总工会副主席(兼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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竺士杰
省总工会副主席(兼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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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义聪
省总工会副主席(兼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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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建伟
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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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小兵
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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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玉庆
省总工会常委、二级巡视员,省教育工会主席
省总主要职责 工会章程 工会会徽
省总工会在省委和全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承担以下职责:
(一)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,确定全省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,指导全省工会工作;负责工运理论、政策的研究。
(二)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,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,组织、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等社会职能;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工会各项工作。
(三)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省委、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全省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,并提出意见建议;参与涉及全省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、措施和制度的制定,参与有关立法工作。
(四)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、技术革新、技能比武等活动;研究全省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,发挥工会监督、指导和服务作用,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(五)指导全省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;研究制定全省工会的各项组织、建设制度;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,重点加强“两新”组织等新领域工会组织建设;开展网上工会工作,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,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。
(六)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社区管理、平安创建、和谐企业建设;发挥工会组织枢纽作用,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,联系引领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。
(七)研究全省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,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、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,会同协调有关部门,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、预警、调处机制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
(八)协助省政府做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、评选工作,负责劳动模范的服务工作,组织开展省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、奖状评选表彰。
(九)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,宣传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。
(十)监督检查工会法、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、中国工会章程、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、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。
(十一)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;协同各市党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党委(党组)、省属企业党委协商推荐同级工会领导班子人选;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、审查和审计工作;研究制定全省举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、规定,负责全省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;承担工会国际联络和国际、港澳台工会交往有关工作。
(十二)承办省委、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机构设置
- 办公室(国际部)
- 政策研究室
- 基层工作部
- 法律工作部
- 劳动和经济工作部
- 保障部
- 宣传教育部
- 女职工部
- 财务部
- 资产监督管理部
- 干部人事处
- 离退休干部处
- 机关党委
- 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
- 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技术协作与网络中心
-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
-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(职工对外交流中心)
- 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
- 浙江工人日报社
- 浙江省职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
- 浙江省惠工物业管理公司
- 省教育工会
- 省财贸工会
- 省建设建材工会
- 省部属企事业工会
- 省直属机关工会
- 浙江省电力工会
- 浙江省电信工会
- 浙江省邮政工会
- 上海铁路杭州办事处 工会工作委员会
- 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
- 浙江省自然资源工会
- 浙江省国防工业工会委员会
- 浙江省烟草工会
-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工会
- 中国联通浙江分公司工会
- 浙江移动通信工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