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工会经费的“收、管、用”工作;
研究和制定全省工会及工会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;
审批市级总工会、省产业工会和省总工会机关的预决算;
负责对各级工会及省本级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。
副部长:沈 嫣